

59岁的淮安市淮阴区居民周翠兰平时以走街串户卖豆饼为生,每斤豆饼也就能赚毛把钱。11月6日早晨,她在推自行车卖豆饼途中,捡到1700元现金。在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周继伟后,让她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:周继伟坚称丢的是8200元,所以坚决要求她返还另外的6500元。昨天上午,周翠兰与一位目击者王长玉一起收到法院传票。原来,周继伟将他俩一起告上了法庭。手拿传票,一字不识的周翠兰除感到冤屈外,心里也直犯嘀咕:我捡钱归还了,怎么还被人家告上法庭?
路边捡到一摊百元大钞
“我确实就捡了1700元,他怎么能说我捡了8200元?我做好事不要他回报,但也不能让我无缘无故地赔上6500元吧。”昨天上午,刚刚从县城找律师回到家中的周翠兰见到记者时,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说着她心中的委屈。
据其介绍,6日早晨,她推着卖豆饼的自行车走到淮阴区杨庄村一条小路时,村民王长玉买了她两元钱豆饼。就在王长玉付钱时,她突然发现路边草丛里散落着一摊百元大钞,于是她弯腰将钱捡起来,并问王长玉:“你知道这钱会是谁丢的吗?”王长玉告诉她“有可能是附近一家奶牛场的人丢的”。既然钱有可能是奶牛场人丢的,于是她数也没数就把所捡的钱交给王长玉,让其寻找失主,而她则继续出去卖豆饼,途中她又发现自己鞋底下还粘着2张百元钞票。11时许,她回到家中将此事告诉儿子,并将粘在其鞋底上的两百元交给了儿子,儿子问她:“你把钱给别人,那丢钱人上门要钱怎么办?”在儿子的提醒下,她找到王长玉,将自己早上捡到的钱要了回来。这时,她才知道自己早晨交给王长玉的是1500元钱,而且还没有找到失主。
失主坚称老太“贪”了6500元
“第二天上午,周继伟就带人到我家来要钱了。他一口咬定丢的是8200元,还说我贪了其中的6500元”。周翠兰告诉记者,当她将所捡的1700元钱带回家后,就一直希望有失主能尽快找上门。7日上午失主周继伟果然找到她家,并说自己丢钱了。她想既然钱是人家丢的,理应将钱还给人家。但当她将自己所捡的1700元钱交给周继伟时,他却说少了6500元,并称如不交出被“贪”下的6500元钱,就法庭上见。为此,双方发生口角,并打了报警电话。在西坝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,周继伟暂时拿走了所丢的1700元钱。
几经周折,记者终于找到了22岁的失主周继伟。面对记者的采访,他坚称自己丢的就是8200元钱。据其介绍,他身上的8200元钱是11月5日一朋友归还给他的,当时他身上还有100元钱,于是他就将8300元钱放在上衣里面一口袋里。晚上朋友请他吃饭唱歌至11时左右,他打的回淮阴区,下车时从口袋里抽出一张百元钞票付账,司机找给他的零钱则被他放在裤子口袋里。下车后,他感觉有点热,就将上衣脱下挂在胳膊上走回家了。他一觉睡到6日中午,醒来后发现自己上衣口袋里的8200元钱没有了,便打电话给其妻子,妻子说没有看到,他便推断钱可能丢在出租车上了。于是他立即按出租车发票上的信息,来到了出租车公司找到该车驾驶员,但驾驶员告诉他,车子上根本没有客人丢钱。7日早晨,他的妻子从邻居家听说卖豆饼的周翠兰6日早晨在路边捡到了钱,正在找失主,于是他便带着妻子来到了周翠兰家。
老太昨收到法院传票
“我确实丢了8200元,而她现在只给我1700元钱,我当然不让了,再说我的钱也不是偷抢的。”当被问及为什么要将周翠兰与目击者王长玉告上法庭时,周继伟说:“现在周围人都知道此事,也有人说我在讹她钱,为了还我自己一个清白,所以我一定要将她与王长玉告上法庭。”在周继伟提交法庭的起诉书上,记者发现,他的诉求是要周翠兰与王长玉共同归还他所丢的另外6500元。对于该场官司能否胜诉,周继伟称“没有多大把握”。
与周翠兰一样,收到法院传票的王长玉也倍感委屈。他告诉记者,当时他发现周翠兰捡到钱时,好心地说了句“这钱可能是附近一家奶牛场的人丢的”,当周翠兰将钱递给他后,他立即去奶牛场寻找失主,结果没找着,他就在另几位村民的见证下将钱数了一遍,刚好是1500元。周翠兰来要钱时,他一分不少地将钱全部交给了她。当时双方还开玩笑说:“十天之内没人领钱,我们一起吃喜。”他告诉记者,现在“喜”没吃上,倒吃上了官司。此次,他将不惜一切代价将官司打下去,否则以后谁还敢做好事!
律师:
没有充分证据失主难胜诉
记者在昨天的采访中发现,此事在周围老百姓中已被传得沸沸扬扬。当天前去调解的派出所民警也告诉记者,这件事从道德层面上讲,周继伟似有不妥之处;但从法律角度上讲,他也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就此案例,记者采访了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黄克权副主任律师,他分析说,如果当时周翠兰所捡的确实是8200元,却只归还当事人1700元,那么她与王长玉则涉嫌侵占。但此事的关键之处在于,周继伟要拿出有力证据证明他当天所丢的是8200元钱,而且这笔钱确实都被周翠兰或王长玉所捡,否则该官司很难打赢。
道德的归道德
法律的归法律
看完这则新闻,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彭宇案,公交站台帮扶老人却被告上法庭。
从道德层面上来看,彭宇和卖豆饼的老太成被告的确让人心里不是个滋味,以后谁还敢做好事啊?!
但如果换个角度,我们是不是也不应该漠视丢钱的失主讨要自己财物的权利。
道德的归道德,法律的归法律,这才是一个文明社会的表现。
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争端双方的权益,现在看来只能依靠法律部门了。一是法院会怎么判,这个判决结果将会起到巨大的示范效应。二是公安机关能不能及时通过调查还原事件真相。
事件进展:豆饼老人拾金案失主撤诉道歉 老太获捐8000
| |
| 被告周翠兰(左)庭审时表情严肃 供图/《扬子晚报》 |
| |
| 庭审后周翠兰喜笑颜开 |
“豆饼老太拾金案”失主撤诉道歉
豆饼老太捡钱1700元还失主 失主坚称丢失8200元并起诉索赔———
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的周翠兰在卖豆饼途中捡到1700元,几经周折找到失主;失主则坚称丢的是8200元,反把周翠兰和一名目击者告上法庭,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。淮阴区法院7日开庭审理此案,经过法庭调解,原告现场撤诉。
是否捡到8200元钱成焦点
在庭审现场,原告周继伟称,今年11月6日晚他不慎丢失8200元。次日上午,他听邻居说周翠兰捡到了他的钱后,当即赶到周老太家,要求其归还。但周老太表示,她只捡到1700元钱。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并报警。在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,周继伟暂时拿走了所丢的1700元钱。周继伟要求被告归还剩余的6500元,并承担诉讼费用。
周翠兰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,周翠兰靠卖豆饼为生。今年11月7日早晨,周翠兰在淮阴区杨庄村卖豆饼,发现路边草丛里散落着一些百元面值的人民币,于是她将钱捡起。当时在场的村民王长玉说:“这钱可能是我邻居买奶牛的钱。”周翠兰在没数钱的情况下把钱交给王长玉,自己则继续卖豆饼。中午回到家后,周翠兰发现脚下粘着200元。儿子提醒周翠兰失主可能来寻找后,她又找到王长玉,得知之前交给王长玉的钱是1500元,还未找到失主,因此将钱要了回来。
王长玉的代理人表示,经两位当时在附近的村民作证,在整个过程中,王长玉没有把这笔钱占为己有的想法和行为。
庭审中,被告是否捡到原告丢失的8200元钱成为本案焦点。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显示,原告周继伟第一次报警称,自己丢失了4200元,第二次报警改为8200元。周继伟解释,11月6日晚喝了很多酒,忘记朋友当日曾借给自己4000元,后经提醒,第二次报警时纠正了具体数额。
周继伟撤诉并道歉
庭审进行到最后陈述阶段,周继伟说:“假如这钱被周翠兰拿去了,你年纪大,就当我孝敬你;要是你真没有捡到,那就是一场误会,我对你说一声‘对不起’!”
当各方最后陈述完成之后,法官询问原被告是否同意调解,王长玉、周继伟、周翠兰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。
20分钟左右后,法官和原被告走出调解室。法官当庭宣布:“双方当事人经本院主持调解达成和解,双方是因为对对方的误会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,原告周继伟对其起诉被告周翠兰、王长玉表示歉意,现在双方消除误会,达成谅解。原告现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对两被告的起诉。”庭审费用50元,减半收取,由原告承担。
一老总向周翠兰捐助八千元
北京一公司总经理王加中日前通过媒体向周翠兰捐助8000元。这位老总表示,他看见关于豆饼老太的报道后,心里特别难受,于是想到了捐钱。“不能让好心人寒心”王加中如此解释自己的动机,他说他要保护好人的善举。王加中叮嘱记者,一定要将这句话转告给周翠兰——“要让她知道:好人一定有人惦记着。”




